手機雖然摸起來硬硬的,但事實上是中看不中用,在包包放著很容易會被鑰匙呀或其他雜七雜八的東西刮到。

而且有時候去家裡附近買個東西,光溜溜的也不好拿,就怕一個不小心手滑摔了下來。

 

這就是我的手機的衣服,還挺合身的,而且手機放進去以後會有點兒腰身。拿在手裡是將將好的舒服。

 

裡面有一個內袋,臨時出去一下的時候,可以放卡片和一些錢錢。 


 

我的手機已經用了快四年了,大家都換成高科技的,只有我還是用這他們說比較沒有巨大功能的手機。

可是手機主要的功能不是用來接和聽嗎???

小小的可愛的說起話來可以很清楚的,最重要的是電池待機能力很讚的,就是我喜歡的啦。

而且都不會壞又怎麼捨得不要它了呢,人都是有感情的嘛。

是吧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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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瑪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